去,“你戴着,比较好看。”六音看着她像收着什么宝贝一样收着玉铃和那落在玉铃上的温柔的眼光,突然心里温暖得没有一块地方不舒服,他其实对自己很满意,他名也有,利也有,艳福——是经常多得令人难以消受,作为一个喜欢享受度日的慵懒男子而言,他早已经什么也不缺,别人要花费一辈子也追寻不到的东西,他挥一挥手就会自动落在掌心里。这样的日子,闲适富有,却也缺乏了一个人,人生最精彩最有魅力的地方,他从未遇到困难,因而从来也没有用过心去追寻过什么。一直到见到皇眷,莫名地,他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的高傲,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常常口是心非的别扭。他才开始真心地想要得到一份感情,一份温暖的契合的感情。可是她不响应,她逃走,她拒绝,所以他就追寻,一切都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就是如此发生了,然后继续地,仍然在发生下去。这三年,他的容颜憔悴,不复三年前的风采,但是,他的心没有憔悴,他仍是六音。就好象他仍爱着皇眷的心情一样,改变的只是外表,而不是人心。更愉快的是,他知道了什么是冷,什么是饿,而如今,他更知道了,什么是皇眷。为什么会喜欢她,理由早已忘记,惟一记得的是,她这样小心翼翼地收起他给她的东西的样子,温柔、可爱,而且,认真得好可笑。“我系铃铛的带子给马扎走了。”六音无辜地道,“而且,我已经变得太丑太丑,根本,配不上这个铃铛啦。”皇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一扬眉,“你的脸是我故意毁的,当然,我也可以把它变回来。”六音兴趣缺缺,“变丑了就变丑了,难道你打算天天在我脸上涂脂抹粉?胭脂花粉这种东西,我也并不讨厌,但是,假如整天要往脸上抹,我还不如挂张面具在脸上,省得麻烦。我呢,”他抬起左手点着皇眷的鼻子,“我是男人,虽然我很喜欢漂亮,喜欢绫罗绸缎,喜欢享受,但是,我并不喜欢为了要漂亮就把自己一张脸弄得乱七八糟。我宁愿一直丑下去,好过你在我脸上画一些早就已经不存在的东西。”“谁要在你脸上涂脂抹粉?”皇眷冷冷地看着他,挽起袖子,“我们苗疆有一种方法,青春少女的血液最养颜,从今天开始,你就天天喝我的血,一直喝到你的脸色变好为止。”她挽起袖子,伸出指甲在脉门上,是真的要一指划下去。六音吓了一跳,“这样野蛮的方法,怎么可以相信?快住手!你如果逼我喝血,我就不吃东西饿死!”他用左手支撑着自己挣扎着起来,“我宁愿去找什么灵丹妙药,什么千年雪莲万年灵芝之类的东西,也绝对不喝血!”“我叫你喝血,有两种意思,”皇眷冷冷地看着他,“第一,你失血过多,需要补血;第二,我的血和别人不同,我是苗疆的本地苗人,小时候生食苗疆各种花果,血比常人更具灵气,这是吃药,不是喝水,也不是吃饭。”六音苦笑,“我问你,血是不是红红的、腥腥的、甜甜的、稠稠的东西?”皇眷不理解他要说什么,皱眉,“是又怎么样?”“这种东西也是可以喝的吗?”六音瞪大眼睛,“你看着满碗黑黑红红的东西,腥腥粘粘的,那也喝得下去?你要我吃下去的东西全部都吐出来吗?你是在救我,还是害我?”他勉强提起真气,用惟一可以动的左手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