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给你送钱来。我……我得走了。”女人一脸茫然,见他翻身上马,急忙要扯住辔头。夺罕拨转马头,一鞭猛击在鞍后,战马嘶鸣着跃下石坡,奋蹄奔跑,海市的母亲徒劳地追在后面。直到回头再也看不见人影,夺罕还能听到她在远处凄厉地喊着什么,仿佛燕鸥在长唳。
一年前初见海市的时候,她才六岁,正在荒山中死命奔逃,身后追着一帮明火执仗的官兵。
临碣郡自古以出产珍珠著称于世,各村各镇皆有上缴贡珠的定例,若缴不足数,官兵便要挨户搜刮,将男女老幼全数卖为官奴。海市的父亲与几个同村男人出海采珠,遇上了鲛鲨,只有她一个人死里逃生,带回一斛鲛泪珍珠。女孩怀里抱着这样价值连城的异宝,让催缴贡珠的官兵们起了贪念,要将鲛珠私吞。
夺罕拔刀杀了那些官兵,七个,或是八个,他记不清了。海市跌倒在他们的马车前,褴褛肮脏,像个用稻草填塞的破烂娃娃。
她不是夺罕在旅途中救下的第一个人,也远非最后一个,这些事对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方鉴明对此并不禁止,也从不出面。天下尽知清海公方鉴明已死,宦官方诸的面目不宜为人所见,他总是安静地留在马车内,隔着两重厚重的帘子,有时夺罕竟会错觉他是一个人独自赶路。
唯独那一天,方鉴明撩开车帘,踏在遍地滚散的夜明鲛珠之间,向那个不成人形的孩子伸出一只手。
其实他们那时候到临碣郡来,只是为了料理一个老头儿。老头儿在帝修年间就是朝廷重臣,帝旭登基后被召回天启复职,没两年又上表请求归隐,而后回到故乡开办书院。无论是开蒙的学童,还是年届不惑的乡绅,书院来者不拒,明里讲学授道,暗地里却煽动反叛。夺罕本来要随方鉴明一同潜入老头儿的书院,却不得不将马车停在荒无人迹的海边,留在车上照看这个新收留的孩子。
方鉴明只去了半个时辰便回来了,脸上尽是密密麻麻的赤红污点。看见夺罕的表情,他抬手轻嗅自己的衣裳,眉头随即厌恶地微微一拧。
夺罕伸手拦住他:“别过去,你身上都是血味。我替你拿。”撩起车帘,探身进去打开衣箱的时候,夺罕看了一眼海市。女孩仍蜷在车厢角落里熟睡,小脸深深埋进方鉴明换下的外袍里。她怕黑,却也容易哄,只要在身边留一盏白绢风灯,就能睡得安稳。
他把干净衣裳打成一个小包袱,递到方鉴明手里。
“我去海边洗洗。”男人说着,解下染血的护手,丢弃在地,顺着碎石坡走向黑夜中喧嚣的大海,一面解开衣带。
什么东西从他的方向飞了过来,夺罕扬手接住,是一只小小的土纸包,缝隙里渗出馥郁甜香。
夺罕从早已揭开的红纸封条处往里看:“桂花糖?什么时候买的?”“当然是动手前,想着你们小孩儿喜欢吃这玩意。”方鉴明回首一笑。
夺罕抽出一支笔管般的细长糖条,叼在唇边,再低头细看,灰褐土纸上印着的原来不是花,是一只新鲜湿润的朱红手印。
那是谁的血呢?他猛然吐掉了嘴里的糖。
整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