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既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太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很短命。”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九月二十,晴。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他已有很久未曾接近女人。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又看到了那帐篷。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可是他绝不肯回避,也不会退缩。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却不知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他大步走向那帐篷。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已全部看不见了。那些人到哪里去了?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等着要他的命?烈日又升起。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舔起来,就像是血。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的血的滋味了。他自己的血。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和所有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他们是同一类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小方看不出。帐篷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仍在……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蹿到软榻前。他看见豹皮在动。
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豹皮下果然有个人。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