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3、不准!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局势已完全逆转: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这都是因为温文:他太大意之故!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温文一向大意。他也糊涂。——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极累事。——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辜剑笑了。他笑着弯身。去拾枪。史斯也笑了。他看着骆铃笑。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哈森急极了。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哈森极急。但是没有办法。世事通常就是这样;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永远也不必再急了。——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砰!”“砰!”两枪。值得注意的是: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所以倒下去的是:高足。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但没有。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他想放松。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他着了枪。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为何?因为有人开抢。有人自他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