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出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关注与压力。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2、打狗还需看主人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种“侦讯”。
事实上,再有骨头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可怕折磨。
何况这是大案子。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口不认。只怕也体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一向有大小姐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他亦不希望史流芳吃苦头。
因为他知道:看来文质彬彬的史流芳。患有羊癫症和哮喘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他更不希望是牛丽生受苦。
因为牛丽生已在“文章”后期吃了大多的昔,而且,牛丽生的个性太硬,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放了几通电话,还没来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马上逮回警局。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这使得他们的“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过,其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奸淫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出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
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