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拉佩一点都没看出这家伙是怎么做的,但是今天,他看明白了。汉德这家伙的动作很快,每一次他和假人擦身而过的时候,手都会闪电般地抽出来,两根手指在对方的手上、脖颈上,或者口袋里面一勾,东西就到手了。秘诀就是速度,瞬间爆发的速度,而且距离很短,一般不会超过半尺。拉佩想到了连刺。连刺是刺的一种,一般上臂不动,只靠下臂或者手腕发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击刺——收回——再击刺的动作。“我现在放慢速度再演示一遍。”小扒手得意地说道。不过这一次他没玩那些花样,而是像普通的小偷一样,从后面靠近一个假人,手慢慢地伸出来,从假人的胳膊肘底下绕过去,将两根手指插进假人的口袋,然后一勾,一只钱袋就到了他的手里。“你来试试。”霍夫扬了扬下巴。出乎这两个人预料之外的是,拉佩并没有拒绝。他学着小扒手汉德的模样,从后面接近另外一个假人,右手闪电般地在假人的口袋里面一勾。拉佩的手指勾住的是一块怀表,不过他立刻感觉不妙,手指立刻缩了回来。只听见啪的一声清响,一个铁夹子夹下来,就是那种用来抓老鼠的铁夹子,只不过弹簧没那么紧,不至于把手指打断。拉佩没有被夹到,不过他的手指被扫到一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你居然没被夹住,反应够快的。”小扒手汉德惊诧地叫道,他以前可没少吃苦头,最清楚这个的厉害。汉德可不是一上来就练这个。最先练的是夹肥良,一开始是夹冷水里面的肥良,练的是手稳。等到练熟了,再把肥良扔进滚烫的开水里面,练的是手快,最后才会上铁夹。汉德很清楚,头是想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所以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被夹住。“你的手确实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动作太大,也不够灵活,更不够敏感。一个成功的扒手,他的手应该像猫的胡须那样轻柔而且敏锐。”扒手头目很不甘心,却也无话可说,只能随口点评两句。拉佩静静地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里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