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到里约热内卢去收集重金属原材料,把家里每个单间都包起来,害得我起夜之时,还要先运气半天,发出一招大力金刚掌,把半身内力都损耗完毕,才能蹲到马桶。
直到这个晚上,事实证明,持之以恒果然是会被褒奖的。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叮叮叮的声音惊醒。声音很轻微,感觉有点遥远。我悄悄起身,走下去查看。屋子里安静祥和,毫无异状,声音来自屋外。
将客厅的窗帘拉开,含有水分子的重尘罩在夜色中微微透光。草地沐浴露水,蓬勃舒展着,散发出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
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不过,人的手倒是有一只的。
这只手宽大修长,皮肤平滑,指甲干净,甚至无名指上还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足有两克拉的钻石,切割,光面,成色都一流,令人过目难忘。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来走去,偶尔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围绕着整个房子,它不断的试探着各个可能的角落,看能不能找到入口。虽说没有眼睛鼻子,它还是不时张望四周,绝对是一只有自主意识,有远大理想,有坚定目标的独立之手!
它在外面搞侦察工作搞得不亦乐乎,我就有点怀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过于衰弱了。难道我在做梦?那在梦中是不是辟尘晚上烤好的面包还是很好吃呢―――不错,我已经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边看,顺便吃吃小奶酥面包,喝喝果汁。
折腾了一两个小时,五点了,隔壁老头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见到一只手光秃秃的在这里溜达,不知道有何感想。看起来那位手兄弟也不太耐烦了,再转两圈,做了一把最后的努力――撕了撕我们家的罩子,就摊开五根手指,活像叹口气的样子,转过身,绝望的,忧郁的,垂头丧气的,走了。
我把最后一只小奶酥面包填进嘴里,赶紧去给南美打电话――科技发达就是好,找人也好,找狐狸也好,都是几个号码的事情。要是呆在蛮荒之地,就动不动就要用千里传音,说两句话满身汗不说,通讯效果又勉强。
她声音清醒得很,我问她有没有找美容院晦气,她说那还用讲,使出了最传统的丢瓦砸锅那一招,不但把人家仪器打个粉碎,而且美容院的手术室里全部是狗屎。墨尔本城市卫生很不错,居民素质也高,无论是人是狗,都很少有当地大小便的,不知道她去哪里找了那么多来。
谈到正事,我告诉她刚才门口有一只手,就是一只手,试图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抢劫还是要偷窥,目前还没有搞清楚。南美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我看好戏不叫她,我说你那个时候不是在辛苦收集狗屎吗,打断你怎么好意思?
她消了消气,问我:“谁的手,你认识吗?”
这一言提醒了梦中人啊,我回头想想,越想越觉得这只手眼熟-----与其说这只手眼熟,不如说那只戒指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颗钻石的啊~~
对了!登喜路男人!登喜路男人,他手上的戒指!
是这样的:有一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