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事情要出门,过了一段时间回来一看,天哪,辟尘,你什么时候喜得贵子,相识一场,你也不吱一声。好在我们家庭环境比较简单,天长日久,他也只能在我和辟尘之间当墙头草,脸孔模样换来换去,最近有点要定型的样子,眼睛跟两芝麻似的那么小,本原出自辟尘,嘴巴和脸形状圆润可爱,当然随我。每一次仔细看看他,我都忍不住感叹说:“辟尘你要是只母犀牛啊,我一世名节就毁了。”
现在我们住在墨尔本南一个相当偏僻的住宅区里,房子不错,独门独栋的,还有个小花园,长一园子说不出名堂的野草。南区是所谓的富人区,环境安静优美,空气也好,唯一别扭的地方是日常生活不太方便,经常要跑到半小时车程以外去买面包黄油或豆豉辣酱。小破偶尔想吃吃零嘴,就要散步到小区入口处的那家小便利店买冰激凌。
说起来天下大同这是没错的,比如说这位破魂小朋友,他最爱吃的冰激凌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香草口味,传统得很。婴儿时期他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种族本能,见到人就主动过去吧唧吧唧,哪怕他长得像辟尘吧,人家也很少拒绝小孩子的亲吻的,但是亲吻完毕,就大件事了。受吻者回家一头栽倒,四肢发冷神志不清,总要休息个三五十天才能缓过劲来。破魂对能量的提取手段,实在不可谓不先进。慢慢地,他吃习惯了什么红烧猪手啊,麻婆豆腐,香草羊排啊,吧唧现像不但明显减少,甚至还爱上吃零食。据幼儿园老师反馈,小子经常会同其他幼儿园同学,齐心协力,哭着闹着要第二颗糖。瞅着他吃爆米花吃得眉花眼笑的傻摸样我常常纳闷,将来江左来接他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验货不过关,要我补他一个正宗的啊。
今天便利店的香草冰激凌卖完了,我只好对小破苦口婆心做做思想工作,且不惜工本举出孟母三迁的例子说,从前有个小孩不听话,他妈妈就不停的搬家,
搬家呀搬家。结果搬到一个没有冰激凌吃的地方去了,你说惨不惨。小破皱着眉头矗在收银台前,穿一双辟尘的无趾凉鞋,跟踩了两条船似的。权衡半天,才遗憾的表示今天吃吃草莓算了。
晚饭时分,店里顾客不多,不过有个中年男人是铁定捧场的。此人每天六点三十分推门而入,买一个大三明治,一杯牛奶,靠在柜台边狼吞虎咽。吃完后丢下散钱,拔脚走人。大家天天遇上,我就天天犯纳闷。本来在便利店吃吃晚饭没什么,大把流浪汉都这样。可是这一位,虽说长得平常,掉进人群里拿雷达都未必找得到,但身上穿的西装我识货,那可是登喜路的伦敦旗舰店定制品,全手工,剪裁精细,衣料华贵,一套的价钱就可以吓出半打工薪阶层人士的急性心肌炎来。该仁兄不但每天换一套,而且目前为止,我还没看过他穿重样的!他和便利店的三明治死磕,情理上恐怕是有点说不通的。
他照旧靠在冰柜附近吃三明治,啧啧有声,投入非凡。小破则径直过去拿冰激凌,且一边唱着幼儿园教的弱智儿歌“一二三四五六七,爸爸教我开飞机,七六五四三二一,妈妈背我下楼梯”。(英文版本欠奉,但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