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靥,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